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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是设立在上海的一个仲裁机构,在一些合同中,双方会约定若发生争议送交该机构仲裁。
2013年4日11日,该机构正式更名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同时启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自2013年5月1日起,该机构将启用新版《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因此,我们建议贵司在今后的合同约定中,若选择该机构仲裁,则启用新的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或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对此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可随时联系我们。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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